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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资源环境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为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完好状态,特制定以下制度: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自觉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2、精密仪器、通用设备由专人集中管理,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设备仪器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记录,由主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双方检验后方可使用。用完后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损坏须经本室负责同志签署处理意见后、酌情处理。

4、仪器设备及低耗品实行分室管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负责同志。除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外,还应了解其工作原理以保养维修,并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5、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在使用仪器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专职人员指导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专职人员联系,以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转。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面整洁。

7、所有仪器设备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准携出或让外单位人员使用,违反规定者责任自负。

8.出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由借用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9、归还仪器应在借用记录上及时注明,借出仪器到期不还,实验员应按期催讨。

10、未经批准,任何个人无权将设备借出,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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