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监控内容
1、教学文件。主讲教师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相应的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项目。
2、实验准备。实验教学人员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讲稿(教案)。每次实验课之前,实验指导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验用材料和工具,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对实验难度较大或首次开出的实验,上课前实验教师必须进行预做。
3、学生预习。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验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上课时教师对学生的预习报告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4、教师讲授及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对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能够耐心指导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5、实验报告批改及成绩给定。实验报告要及时批改,成绩考核科学严格,包括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实验结果的分析及书写实验报告能力等,未完成课内实验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二、质量监控措施
1、定期检查。每学期要分别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在院主管领导组织下,开学初实验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教学文件与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期中和期末实验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实验教学运行情况(教师的指导、学生的参预)与考核情况。
2、实验教学听课。院主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教研室主任与实验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对每门实验课至少听课一次,院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实验室听课。
3、学生评议。在期未教学检查中,对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从一个侧面反映实验教学质量的优劣以及存在问题,作为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参考。
4、实验教学信息交流。在期中教学检查时要分别召开与实验课有关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座谈会,就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实验教学信息,经梳理分析后及时对每门实验课及实验操作人员的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